1985年3月,长沙市东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简称东区城管办)成立,为正科全民事业行政管理单位,下辖城管监察中队,隶属市、区两级管理。
1992年3月5日,东区城管办更名为长沙市东区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简称综管办),作为区委、区政府协调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管理有关部门搞好全区城市综合管理的常设机构。
1992年3月14日,综管办与区爱卫办、区文明办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秘书股、市容股、综合股、卫生股,下设区综合执法队,从工商、国土、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实行综合执法。
1993年3月,区文明办不再与区综管办、区爱卫办合署办公。同年9月,综管办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分开设置。
1996年7月,由于区划调整,东区综管办更名为芙蓉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简称芙蓉区城管办),作为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城管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外保留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的牌子,内设工委办、综合管理股、爱卫市容股,机关行政编制10名,下设执法队,编制26名。
2002年5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卫生局,芙蓉区城管办更名为芙蓉区城管局,为全民事业单位,编制18人,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市容管理科,道路绿化管理科,归口管理区市政局、园林局及环卫局。城管局局长兼任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芙蓉区大队大队长。
2006年元月,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又划归城管局管理。根据长办发[2006]29号文件《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城市管理维护作业工作移交各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区级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维护作业,区城管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行使区级城市管理行政职能。各区市容环卫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局、园林管理局均为企业性公司,仍保留现全民事业单位性质,只负责城市维护作业工作,不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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